吉林市龙潭区法院:智慧法院打造零距离远程开庭架起沟通桥

时间:2024-10-10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李英慧

2024年3月,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谢某驾驶封闭式货车撞伤原告于某,造成于某腰椎、肋骨及左外踝骨折,至今行动不便。于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住院费及赔偿金总计238,239.34元。

龙潭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依法立案并向被告送达了开庭传票。开庭前夕,法官庭前核实当事人能否如期到庭,得知被告谢某因涉嫌刑事案件被甘肃省金塔县公安局拘留,后经甘肃省金塔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于2024年8月初移送甘肃省酒泉监狱服刑。

由于被告无法如期到庭,法官建议当事人和律师远赴甘肃省酒泉监狱开庭。原告于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至今行动不便,加之路途遥远,交通费、住宿费无疑将增加诉讼成本,所以不同意去酒泉监狱开庭,案件陷入了僵局。这时,龙潭法院技术人员给出了新的思路,能否利用刑事协同系统的在线庭审功能,实现民事当事人的远程开庭。该系统是去年吉林省法院全面升级互联网庭审的新应用,构建形成覆盖全国的跨网系、跨部门、跨地域的多方在线庭审业务。龙潭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均已建设在线庭审设备,支持巡回审判、看守所刑事案件远程开庭和监狱远程提讯,可实现刑事案件网上跨部门业务流程全面协同。

龙潭法院技术人员联合华宇驻地工程师多方努力,先后多次与吉林省高院技术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技术部门,甘肃省酒泉监狱沟通,终于确定2024年9月10日9时进行远程开庭。

“请问你是谢某本人吗?”

“是的,我是谢某本人,我承认上述案件事实……”

当被告的声音从电视里清晰地传出时,本次跨越两省多部门的庭审终于如期开庭了。原、被告双方通过视频网络实现了零距离沟通,面对面实时质证。随着法锤的落下,本次庭审结束。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龙潭法院干警积极探索智慧法院在线庭审的新模式,尝试将刑事远程提讯应用于民事互联网开庭,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尽最大可能地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审判效率,充分展现了智慧法院建设的最新成果,彰显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法治理念。(龙潭法院李英慧)

(编辑:孟君君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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