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各基层司法所组团行动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时间:2024-09-27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佚名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高居民群众普通话水平,强化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近日,汪清县司法局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开展了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百草沟司法所——

百草沟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农村“大集”人群相对集中的时机,搭建普法宣传台,积极向来往的群众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通过发放民族团结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面对面宣讲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使群众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了更深的认知。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受宣群众50余人。

大兴沟司法所——

大兴沟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村屯,以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向辖区居民讲解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和实践途径等内容。

同时,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人员还向辖区居民解读了我国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折页80余份,受宣群众6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4人次。

鸡冠司法所——

鸡冠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辖区村屯,向群众和基层村干部讲解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使群众认识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程,对于促进民族团结、提高国民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活动共发放法治宣传材料60余份。

天桥岭司法所——

天桥岭司法所在辖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讲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

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讲解了在法律事务、就业创业等方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优势,鼓励群众积极学习和使用。同时,还就如何正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了指导,提高群众的语言规范意识。活动现场为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60余册,宣传品6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6人。

东光司法所——

东光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村屯,向群众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详细解读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刻内涵,让村民们深刻理解了民族团结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工作人员围绕“什么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什么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余份。

罗子沟司法所——

罗子沟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大集,向过往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普法宣传品,重点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了讲解,耐心解答了群众咨询的问题,使法治宣传更接地气,调动了辖区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高了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活动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

新民司法所——

新民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新和社区,通过发放宣传单、解答群众咨询、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全面细致地讲解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号召辖区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件。

长荣司法所——

长荣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发放宣传折页、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向辖区居民讲解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重大意义和实践途径等内容和要点。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居民积极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凝聚起维护民族团结、共同进步的强大合力。活动共发放宣传单100余份。

本次活动不仅让辖区群众深刻认识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增强民族认同、促进文化交流、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也感受到了中国汉语言和文字的独有魅力。下一步,汪清县司法局持续开展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在辖区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汪清县司法局)

(编辑:孟君君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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