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也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生力军”。近年来,四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紧紧围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条主线,采取多种举措,全力推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走上健康快速发展轨道。截至去年年末,全市有农民合作社7155个,录入到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中的家庭农场5316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四平市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推动力量。
优环境强服务增动力
开展服务提升。目前,全市各乡村实现“一乡两名、一村一名”专职辅导员,积极为经营主体提供优质服务,指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章程制定、社务公开、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化管理和项目申报等工作。同时,建立全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基础数据信息库,实行动态更新、统一集中管理,确保为新型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准确信息,为实施精准指导服务奠定了基础。
搭建融资平台。四平市采取点对点对接、集中对接、线上线下相结合等融资对接方式,共计1341家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金融部门对接成功,有效解决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慢等问题,助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发展能力。
强化教育培训。市委、市政府发起成立的四平农村合作经济学院发挥作用显著,采用多个班次“半天理论+半天实训”的灵活培训方式,培训了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员为主的高素质农民817人,并分层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共培训高素质农民2029人,通过培训增强了参训学员从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带动了更多农民共同增收致富。
开展农企联合促进提质增效
去年,全市新型农企合作主体数量达到近350个,重点集中在从事粮食类生产的经营主体。所合作的农业企业主要分为两种合作模式。服务合作模式,农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一条龙”服务,农业企业主要负责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生产技术、生产资金、产品仓储、产品收购、产品销售等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向农业企业提供农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经营合作模式,农业企业发挥自身资金实力雄厚优势,集中连片流转和入股经营农户土地,并承担土地流转和生产资料投入费用,土地流转或入股后,交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生产经营和管理,企业支付管理费和生产作业费。
市农村经济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四平市探索开展的新兴农企合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有效破解制约农业生产发展难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推动实现农企合作共赢,健全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强化宣传引导助推做大做强
去年以来,四平市先后选了15个农民合作社作为先进发展典型,积极向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多家新闻媒体推介,多个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在党报、期刊上公开宣传发表,其中铁东区永发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梨树县凤凰山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被作为典型案例。
通过典型激励、示范样板、政策宣传,使四平市农民合作社在规范发展上找到了可学可比的榜样,也确保了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指导服务有所参照和遵循。
在四平广袤的黑土大地上,正在经历一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时代变革,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服务领域向纵深拓展,通过流转、托管、入股、代耕等多种土地规模经营形式,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覆盖的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让现代农业如沐春风。
四平市将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扎实抓好扶持项目组织实施,持续开展示范创建,认真抓好调查研究和工作督导,切实加强指导服务,全力推动四平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走上健康快速发展轨道。(四平微报)
(编辑:周金玲 责任编辑: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