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为2643户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000余万元

时间:2024-07-04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佚名

近日,延吉市社保局启动2024年度稳岗返还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发放稳岗返还资金。首批于6月底前发放完毕,惠及参保单位2643户,发放资金1022.12万元。

据了解,稳岗返还是政府为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的补贴资金。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且参保主体为非机关事业单位;截至上年末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出现净减员(忽略死亡、退休)或净减员(忽略死亡、退休)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上年初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净减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责任主体。

普通单位稳岗返还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通过社保系统信息比对筛选初步符合条件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即可享受稳岗返还。劳务派遣单位返还采用企业主动申请的方式,并提供包含参保人员用工形式、实际用工单位类型、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明细的《劳务派遣单位申请稳岗返还承诺书》。审核合格后,按规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劳务派遣单位收到稳岗返还资金30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全额拨付给实际用工单位的拨付凭证反馈给当地社保局,30个工作日内未拨付的应将涉及的稳岗返还资金退回社保局。

大型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的比例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实施。(延吉市委宣传部)

(编辑:张宁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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