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民检察院:保护生态环境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时间:2024-06-06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佚名

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珲春市人民检察院与珲春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保护生态环境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活动期间,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到珲春市世纪广场向市民派发宣传单、讲解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破坏生态环境的表现形式及危害性,让市民了解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倡导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共同为建设美丽珲春贡献力量。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让市民了解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更让大家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贡献检察力量。(珲春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张宁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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