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自然生态安全,保护生态建设成果,珲春林业有限公司以林长制为总抓手,建立生态保护长效巡查管护机制,采取进山巡查、宣传教育、联合治理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放牧行为,全力守护国有林区森林资源。
压实封山禁牧责任
成立封山禁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珲春林业有限公司封山禁牧工作方案》,多次召开林长会议部署封山禁牧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封山禁牧工作,定区域、定责任,确保封山禁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坚决杜绝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违法违规放牧、围栏圈林等不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将封山禁牧工作纳入年底考核,由督查、纪委、资源等部门组成封山禁牧工作督导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先后到12个林场辖区重点沟系现场督查检查,了解各林场封山禁牧林长责任制落实及安排部署等情况,推动禁牧工作落到实处。
落实封山禁牧管控措施
依托“林长+”协作机制,建立林场、林区派出所、乡镇、村屯四方联动机制,签订封山禁牧责任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禁牧工作具体事项,及时沟通封山禁牧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形成区域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采取守好重点林区、盯防重点人群、落实属地管理等一系列举措,对辖区现有的养殖户、牲畜数量、饲养方式等进行建档立卡、动态监测更新,并与养殖户签订封山禁牧承诺书,确保依法禁牧。
严格落实林长制巡护员、天保管护员和生态护林员“一岗多责”,推动封山禁牧和森林防火等森林资源保护管护同步进行;坚持常态化巡查巡护,加大重点隐患区域排查力度,对放牧人进行现场劝返,引导其配合禁牧工作,认识实施封山禁牧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突出党建引领作用,针对违规放牧行为的季节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等特点,组织公司总部、地区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采取不定次不定时深入林区充实基层管护力量,排查清理各类放牧围栏设施,坚决制止违规放牧行为。
加强封山禁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媒体网络、发放封山禁牧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禁牧重要区域、路口张贴标语,设立封山禁牧固定宣传牌,大力提倡舍饲圈养,使封山禁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挥社会名誉林长、监督员职责职能优势,联合镇政府组织辖区养殖户召开禁牧政策宣传会,解读相关政策法规,通过面对面,点对点,将政策讲明白、讲清楚,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把封山禁牧工作转变成自觉行动。
封山禁牧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珲春林业有限公司将持续开展封山禁牧行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心,织严织密禁牧工作责任网,守住青山绿水,保住金山银山。(珲春林业有限公司)
(编辑:张宁 责任编辑: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