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典型经验做法受到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时间:2024-05-21来源 : 延边日报作者 : 佚名

近日,生态环境部对2023年度生态环境领域激励表扬城市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并对全国31个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典型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延边州是吉林省唯一入选地区。

近年来,延边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立州之本,争当生态强省建设排头兵,攻坚克难,争先进位,深化美丽中国建设延边实践,探索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2023年,全州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9.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2.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标连续四年位列全省第一。延边州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现吉林省首笔CCER远期交割收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敦化、珲春2个县(市)获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延边跨越赶超提供了优良生态支撑。

特别是在水环境治理上,延边州以“三个突出”推动全域好水再创新高,走出了一条可持续的生态治水之路。突出机制先行,强化治水责任落实。州委、州政府将水环境保护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2023年,在吉林省创新开展“一攻坚五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集中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重点难点任务,不断提高水、气、土壤、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五大领域”治理能力。探索实施《延边州推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实施办法》,进一步梳理42个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运用提示、预警、督办、约谈“四步工作法”,实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由“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重大转变。制定《延边州优良水体比例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深入调查评估水环境现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通过以上机制措施,全州24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5.8%,高于全国水平6.4个百分点,创“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3个水质断面由Ⅳ类提升为Ⅲ类,断面提升数量位列吉林省第一。突出截污控源,推进全面精准治理。全面管控重点排污单位,全州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4座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1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通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截至目前,“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减排量化学需氧量3505吨、氨氮404吨。对全州68家涉水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实施24小时全时段监管,对564个排污口实行动态清单式管理,为水环境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加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新建污水管网40.7公里,城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132.6公里,老旧管网改造19.6公里,有效解决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突出项目引领,充实碧水清源动能。作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厕所革命”的首倡地,延边州从完善农村地区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入手,按照调研先行、规划论证、方案统领的思路,全面推动农村“双水工程”建设。2023年,延边州谋划包装的1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全部进入中央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入库率100%。截至目前,全州1049个行政村,已完成297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计划,到2025年末,全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达到60%以上。

延边州将继续攻坚克难,深化改革创新,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为美丽中国建设宏伟蓝图绘上锦绣山河。

(编辑:葛磊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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