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进病房 有法度更有温度

时间:2024-04-12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佚名

近日,珲春市人民法院国际合作示范区人民法庭法官到当事人所住病房,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了一起变更监护人案件。

案件源于2019年4月15日,李某因患病被认定为二级精神残疾及二级智力残疾,此前一直由母亲俞某监护。如今,俞某已有78岁高龄,因生病住院,生活无法自理,李某的叔叔李某光作为申请人,请求法院将李某的监护人变更为他本人。

在庭前查阅电子卷宗时,考虑到被申请人俞某因身体原因无法到庭参加庭审,为全面了解俞某的身体状况和对变更监护人的意见,本着便民利民的理念,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当事人及其主治医生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在俞某就医的医院病房里进行一次“特别的庭审”。

病房内,工作人员仔细将国徽挂好,桌牌摆正,使病房化身为庄严的巡回法庭。随后,承办法官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被申请人的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依据医院看护人的陈述事实,并根据李某当前的家庭情况,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同意变更监护人为李某光,遂当庭作出判决,将李某的监护人变更为李某光。至此,这场特殊的庭审圆满结束。

此次庭审,从受理到结案,历时4天,快速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珲春市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入病房,使诉讼便民利民的原则得到更加具体的落实,充分体恤了当事人的特殊困难,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以实际行动传递了司法温情。

近年来,珲春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彰显法院的人文关怀,通过开展巡回法庭,以“和风细雨”取代“疾风骤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让近距离审判成为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公平正义。(珲春市人民法院)

(编辑:张宁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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