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为民,他建立“海鑫法官说事点”
1988年大学毕业后,孙海鑫先后在3个乡镇法庭工作,在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的第一线,已经干了35年。起初,孙海鑫跟一名资深法官搭档。他们常常蹬着自行车到老百姓家里,坐上炕头,先听村民吐完苦水,再把法律条款用土话一句句讲给大家听。他联合司法部门在四平市梨树县沈洋镇、小宽镇分别建立了“海鑫法官说事点”。
“海鑫法官,有人欠我钱,躲南方去了!”询问情况、解释法条、出具文书……每次去法官说事点,孙海鑫就被村民围了起来,忙得没空休息。孙海鑫说:“有些村民不清楚法庭的职责范围,只要来了,我都尽可能地给说说法理、想想办法。”2018年以来,孙海鑫在固定时间到法官说事点办公,现场为群众调解纠纷、释法明理,开展法律服务,涉及婚姻家庭、侵权、民间借贷等方方面面。没有需要处理的纠纷时,他就地普法,春天讲土地承包合同,秋天讲粮食买卖,说事点是普法重要的抓手,专挑群众身边明天就可能碰到的问题讲。据统计,“海鑫法官说事点”设立以来,已累计开展法律服务208次,接待来访群众2000余人,化解矛盾纠纷889件。
司法为民,他多元调解平纠纷
“‘枫桥式人民法庭’不仅要便民利民,更重要的还要将人民群众的矛盾消除在萌芽中。”孙海鑫认为判决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他曾审理过一起离婚纠纷案,王某因一场意外,经济陷入困难,生活压力大,与妻子经常闹矛盾。妻子一怒之下来到法庭要求离婚。经过孙海鑫深入调查了解到,双方感情基础很好,已有两个孩子,只是面对经济压力不能理性对待。于是孙海鑫对症下药,用“家有一心、黄土变金”的道理启发他们,反复做夫妻双方的调解工作,鼓励他们勤劳致富。双方都被孙海鑫的耐心和诚心所打动,最终和好如初。
廉政为民,他秉公执法守正义
在廉政建设方面,孙海鑫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及全庭同志。他认为,要成为一名人民信得过的法官,必须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孙海鑫在农村法庭工作,有些当事人认为钱能解决一切。他处理过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双方当事人都较劲,男女双方都托熟人拿钱找他,被他拒绝了,他说:“我不会因为说情就枉法裁判。你们打官司不就是为了向对方要钱吗?有给我的钱,在诉讼中双方都让一步,不就解决了?”经过孙海鑫的反复劝说,双方都作出了让步,案件得以调解解决。
孙海鑫说,“建立‘枫桥式人民法庭’,必须要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做‘离百姓最亲近的人’。我们将为此继续努力,真正让温暖的司法服务,扎根在百姓的心中。”(文明四平)
(编辑:周金玲 责任编辑: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