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法院历彦飞获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时间:2023-01-06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马隆浩

近日,在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中,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彦飞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图片 2.jpg

历彦飞,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09年考入白山中院,他历经多个工作岗位,始终牢记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积极践行人民法官的光荣职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以自己的辛劳、智慧和奉献赢得了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信赖,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最美法官干警”称号,被吉林省文明办、吉林省志愿服务联合会授予“第七届吉林省优秀志愿者”称号,并多次荣记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及其他各类表彰奖励30余次。

图片 1.jpg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历彦飞心系人民群众,工作作风务实,积极承办重大疑难案件,注重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审理了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案件推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和环境保护系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促进了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对污水处理问题的改善,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全国十大环境公益诉讼案例及第24批指导案例。他还审理了王某某诉某机关行政确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5件典型案例。他注重发挥审判优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多次为全市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方面的培训讲座,累计培训1200余人次。撰写的全市首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得到了时任市领导的高度认可并书面签批意见。在办案之余,他积极参与各类学术调研活动,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最高人民法院评比中获奖。参加法院工作十余年,他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中践行初心使命,书写对党、对人民、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

从25岁进入法院工作,到38岁的业务骨干,历彦飞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用青春守护着天平,把司法为民贯彻到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以自己对法官事业的热爱与追求、对公平正义的忠诚与坚守,诠释了人民法官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司法担当。(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唯健  责任编辑:赵岩)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