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旁烧荒“惹火” 法官调解来“灭火”

时间:2022-08-31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李洪利

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了2起因烧荒引起杨树林着火造成财产损害的纠纷案件。  这2起案件被告为同一人,被告老张在清理自家承包地后,将清理出的杂草和垃圾进行焚烧,由于气候干燥且风势较大,大风将火苗刮入原告小周和小吴的承包地内,将三亩地216棵杨树烧毁,造成了二原告的经济损失。事后,三人就赔偿数额协商无果,小周和小吴将老张告上法庭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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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后,小周和小吴提交了鉴定申请书,承办法官本着为当事人减少诉累的原则,减少当事人鉴定费用,决定前往杨树林烧毁现场,实地调取证据。在炎炎烈日下,承办法官进行了2个小时的现场勘察,确定了损失的杨树棵数及现场具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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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承办法官通过摆案例、讲道理、释法律多管齐下的方式给双方耐心做工作,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也积极进行正面导向作用。最终在法官及双方代理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和解,老张当场给付了损害赔偿款,不仅调解了当事人的矛盾,还减少了当事人的鉴定费用和诉讼代理费,双方当事人都露出了笑容。至此,一场“惹火”纠纷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柳河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通化法院“三地”人民法庭建设,主动参与乡村治理,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法庭6名法官进驻496个网格,在网格内公开法官的照片、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做到“网格吹哨,法官报到”。通过诉前调解、巡回法庭审判等方式多元解纷,将审判触角、解纷雷达延伸到了社会综治的“基底层”,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将辖区基层人民法庭打造成“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地”“枫桥经验实践地”“社会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唯健  责任编辑: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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