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 行稳致远——辉南县人民法院“府院联动”工作回顾

时间:2021-12-27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辉南县人民法院不断贴近与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立府院联动机制,通过畅通府院双方沟通机制,深化府院联席会议、行政案件司法审查通报反馈等双向沟通对话机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调联解,实现了县一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覆盖。

完善制度,压实责任。建立《关于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的落实意见》,对金融风险提前介入;牵头印发《关于推进辉南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源头化解金融纠纷。完善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制度与问题反馈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司法建议服务,及时纠正、预防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发生。成立辉南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与本地司法行政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形成了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相互衔接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制度,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的有益探索。

重点是“联”,关键在“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就县重点企业涉诉情况及涉众案件情况提前预警、互通有无,形成合力,化解潜在社会风险,提升审判质效。与信访部门对接,派驻专职干警接待涉诉信访人员,及时导入再审或信访评查,对确有困难的权利人给予司法救助,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与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部门对接,对破坏环境资源行政案件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加强行政监察力度,从源头遏制违法行为。助力推进拆迁工作,妥善化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争议等案件,去年至今,先后走访近1000户拆迁户,通过诉前调解,助力辉南县依法征地拆迁与拆除违法建筑攻坚(清零)工作,化解拆迁纠纷近300起。

源头预防,前端治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与对接,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将诉调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窗口前移,法官联系点覆盖到社区,村屯,强化协作配合,汇聚法治能量,秉承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理念,多部门联合承担争议化解主体责任的模式,共同推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提升实效,实现诉前解纷机制大格局转型,维护社会稳定。

辉南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与联动,切实解决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多元化的办法,将府院联动工作推向新的高度。(李响 刘欣如)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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