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一庭两所”联调共建 建立矛盾化解新途径

时间:2021-12-27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社会治理末端用力,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强化纠纷化解力量,拓展多元立体的矛盾化解新途径,自2018年开始,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深化“枫桥经验”过程中,开始研究探索以法庭为主导,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建设旨在化解基层群众矛盾纠纷的一体平台,通过构建“法公联动、法司联调、优势互补、纠纷共解”的“一庭两所”矛盾化解新途径,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诉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一、前期准备

经过2年来的深入摸索,在取得初步经验、得到市委政法委充分肯定的基础上,2020年6月18日,在梅河口市委政法委主导下,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与市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召开了庭所共建大会。围绕发挥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联动联调作用,进行研究部署。会上成立了庭所共建领导小组,并由梅河口法院三个派出法庭庭长同全市二十四个辖区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共同签署了《庭所共建备忘录》。梅河口市委政法委以联发1号文件的形式,于2020年6月初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联动联调共建工作方案》。

二、明确工作职责

法庭、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横向整合力量,协同发挥作用,在开展活动中定位准确,各有特色,法院发挥专业优势靠前服务,抓早、抓小;公安派出所发挥一线优势主动协调,及时发现、控制;司法所发挥亲民优势调防结合、标本兼治,形成协调联动机制。

(一)人民法庭职责

1.人民法庭加强“巡回审判”,法庭法官定期每月一次选取路途遥远、矛盾纠纷集中的乡村进行现场巡回审判,对具有重大教育意义的案件,应积极进行现场巡回审判,同时加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推广。

2.法庭法官每月到农村警务室与包村民警、驻村警务助理共同开展一次纠纷调解,进行业务指导;人民法庭每半年分辖区组织农村警务助理开展一次业务培训。

3.加强对法治乡村建设的指导,强化对农民权益的延伸保护,根据各村情况,适时就村委会换届选举、农资纠纷、土地纠纷等发出司法建议,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派出所职责

1.继续深化“一村一警”工程,由一村一警实现村村覆盖,发挥农村警务助理对辖区居民熟悉优势,推广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应用,为农村百姓纠纷化解提供便利。

2.农村警务助理要全面掌握本地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

3.农村警务助理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邻里婚姻、家庭、债务等潜在的问题,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调处。无法独立调解的,及时启动“庭所共建”联调机制,同时做好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和情绪稳定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司法所职责

1.司法所培养壮大人民调解力量,在各村选定调解员候选人,联合人民法庭、派出所进行统一培训,做到村村有人民调解员。

2.司法所加强调解经费的保障,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取得成效

庭所共建大会召开以来,梅河口法院三个法庭共与辖区两所共同调处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共计143起,有93起达成调解协议。

2020年8月18日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现场》节目《一站解纷之绿水青山间的诉调温情》大型网络直播中,曙光法庭联合黑山头派出所、黑山头司法所共同调处的树枝“串门”引发的纷争在节目中播出,观看人数达1200万。

为进一步深化庭所共建,2020年6月30日下午,梅河口法院山城法庭、海龙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城建所、土地所、妇联、民政办等相关部门召开交流座谈会,推动诉源治理进一步延伸,整个共建共治格局在原有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基础上加入了城建所、土地所、妇联、民政办等部门,形成了更加立体、完善的多元化解纷机制。

2021年市委政法委下发联合文件《“一庭两所”共建党建联盟小组实施方案》,“一庭两所”以党建联盟小组形式开展政治理论联学,优势资源联享,实践活动联办,党员队伍联建,矛盾纠纷联解,作风纪律联抓的“六联”活动,创新基层党建引领工作新格局。梅河法院第二党支部的“天平聚力铸党魂,一庭两所润民心”被省高院评为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一庭两所”联调共建工作密切了各单位的关系,是一件顺民心、顺民意的事情,梅河法院凝聚多元力量,把它做好、做实、做到底,做出成绩来,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合力共建的社会矛盾纠纷治理新机制。(李响 闫旭 )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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