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促进审判公开

时间:2021-12-27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与职业法官或职业审判员一起审判案件的一种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要求,是我国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而从实践角度讲,由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也的确发挥了较为积极的作用,促进了审判工作顺利开展。长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日常工作中,注重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促进审判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充分发挥审判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能克服法官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弥补法官的不足,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与审判人员取长补短,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情民意,贴近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使裁判更加合情、合理、合法,以增强法院裁判的社会公信力和认同感,更好的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多数都来自于基层,与法官相比,更了解民情民意,熟悉舆情社论。还有一部分陪审员平时就参与一些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可以说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由人民陪审员配合和参与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可以更大限度地将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最大程度的实现案结事了。

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人民陪审员亲自参加案件的审判活动,能够直接了解具体案件的审判裁决过程,可以以案说法,向更多的人讲解和宣传法律,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律、了解法院的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社会形象的树立。另外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熟悉群众的生活,了解群众的呼声,可以更向法院反映群众诉求和法律需求,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的沟通协调作用。

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陪审员由人大任命产生,同时也要接受人大的监督,这是人大对法院工作行使监督权的有力措施,也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在审判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实实在在地参与具体的案件审理,法官的所有执法行为和法院的整个裁判过程都处在陪审员的视线范围内,直接接受陪审员的监督。对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守法意识,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具有积极、重要的作用。(刘晨 赵妍)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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