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关于强化终本案件管理

时间:2021-12-27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前,法院执行工作已经迈上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征程,人民群众对执行到位,实现判决所确定的合法利益充满了期待,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占据执行案件很大比例。近年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针对执行工作终本案件管理难等问题,主动出击,不断总结对终本案件管理的经验及教训,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探索整改方案的同时及时强化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多措并举,持续强化对终本案件程序的规范管理,杜绝消极执行和执行过程中不作为的现象,提升执行质效,在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深入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建立“一二三三五”执行工作新模式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精准把握“繁简分流、快慢分道、重点突出”的工作要求,做好团队建设加减法,突出区块管理和优化集约,创新实施“网格式”的“一二三三五”执行工作模式,建立以执行局局务会为一个决策核心;以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实施团队两个执行侧翼分别为横、纵坐标轴;以执行裁决组、案款发放组、刑事案件执行组为三个办案组;以民生、金融、拒执三个执行案件专班为纵向主线;以三个执行中队、法警中队及女子中队五个执行驱动力为横向主线的“网格式”执行工作组织架构。

在体制改革后的新执行工作组织架构下,首执类案件移交至执行一中队进行执行前调解并繁简分流择选出简易执行案件以提升质效,部分案件可在执行前达成和解,立案后签订正式执行和解协议。

优化金融类案件司法评估拍卖程序,司法辅助减负提速

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金融类案件,需要评估拍卖的统一移送至执行二中队办理,由执行二中队负责涉拍卖财产案件的财产价值评估、拍品二次核实、网络司法拍卖等相关司法辅助服务工作,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在进一步优化司法评估拍卖程序的同时也在不断提升评估拍卖专业性,减少了以前执行工作中遇到困难不再继续执行、停滞不前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网络司法拍卖,提升网拍质效,为法官减负,为执行提速;加大对不动产的评估拍卖力度,促使金融类案件的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率得到了显著提升。

加大线上线下双轨调查执行力度,全面发力细致摸排财产难匿藏

加大线上线下的调查力度,案件执行立案后,由执行一中队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线上财产调查,调取被执行人银行流水信息,为打击拒执犯罪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线下财产调查由法警中队负责,细致排查摸底,完成承办法官及办案人交办的调查事项。加大调查力度可减少被执行人通过隐匿财产、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现象,确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方可进入终本程序。线上线下的双轨式调查方式保证了终本案件的审查工作更标准规范、严谨高效,保证了每一个终本案件都进行了毫无遗漏、全面细致的调查。

加大拒执罪自诉案件办案力度,有效发挥打击拒执犯罪利剑作用

坚持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主线,建立起以打击拒执犯罪为突破口的执行工作新模式,严格实施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出境、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并于每月定期开展集中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截至2021年8月,共计限制高消费810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38人次,罚款案件2件,罚款金额3万元,司法拘留26人次,追究拒执罪3人次。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通过加大集中执行的打击力度展现了对专项治理“老赖”的信心与决心,有效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藐视法律尊严,罔顾事实,穷其手段规避、抗拒、阻碍执行,外逃,转移、隐匿财产或变更财产权属,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铤而走险不惜触犯刑法,挑战司法权威的失信被执行人加大搜查手段,根据具体案情进行线索核查、证据固定,对涉嫌拒执犯罪案件进行移送追刑,彻底打破被执行人“欠钱不犯罪”、“拘留了事”的侥幸心理和思维定势。

以刑事自诉追诉模式为着力点,发挥其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时间的优势,通过刑事打击和威慑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将义务履行情况作为刑罚量刑的重要依据,增强程序灵活性,尊重自诉人程序选择权,双方当事人可在程序中随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实现利益平衡,坚持“以打促执、标本兼治”的工作理念,开辟强制执行的“第二个战场”,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2021年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结拒执犯罪自诉案件2件,执行到位17万元。

2021年3月,梅河口市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犯罪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统一思想,打通执行理念、证明标准、协作制度等方面的瓶颈,形成以法院主办、公安协助、检察监督、司法援助合力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的崭新局面。

严格管控强化终本案件审核,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确保执行力度最大化

严格规范终本结案方式,所有执行案件不仅要求按照终本相关规定查找财产、被执行人住所地走访、限高等,凡是符合失信和采取强制措施的,均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无能力履行的方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加强终本案件的监管,层层体检,由执行局局长严格管控把关,对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案件进行重点管理、严格管控,杜绝“带病”终本,倒逼执行案件穷尽执行措施以提高终本案件质量。对于小标的案件采取局长严格审批制度,小标的案件在办案人做终本处理前,须向向执行局局长进行具体案情汇报,对终本案件所有结案要素进行实质审核,并就是否穷尽执行措施进行说明,由执行局局长提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决定是否需再进一步进行调查,若案件依旧可通过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完毕或和解,则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之执行完毕。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通过以上措施,真刀实枪“打”出了执行加速度,2021年1-7月终本率为19.03%,在控制终本案件,提升终本案件质量,保证执行工作进入良性循环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持续向好,2021年上半年执行收案2081件,执结1828件,结案率87.84%,保全率100.36%,7项考核指标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三位。下一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坚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各项执行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在夯实执行工作基础的同时,不断深化改革和创新,扎实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迈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体验感,提升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李响 闫旭)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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