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促执行 化解积案排民难

时间:2021-12-23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施便民惠民行动、推进便民利民举措、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自“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部署以来,通化两级法院精心谋划、认真开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创新方法提升执行质效。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实施四步举措解决执行难。一是增强执行术语释明。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放执行术语宣传手册纸质版或电子版,让当事人了解执行工作。二是建立执行业务咨询窗口,向申请人告知执行风险,引导登记其提供的被执行人具体信息及财产线索。三是推行“执行监督卡”随案发送制度,为公正执法增加一道“紧箍咒”,让群众打官司更放心。四是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在执行窗口张贴“吉林省法院司法信息公开网”“吉林法院12368”“中国执行信息网”“智慧执行APP”等APP的二维码信息供当事人下载、使用。群众可通过上述网络平台查询,动态掌握执行信息,切实保障当事人执行案件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试点推行保障企业发展。为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关注企业司法需求,柳河县法院作为全市试点积极推进执行案件执前调解工作。一是由执行前调解团队对新收案件实行严格立案审查制,通过“双层过滤”严把立案关口。二是对符合执行前调解的案件导入调解程序,采用设置“执行冷静期”、“活封”方式、以当事人意思自治+适当强制措施介入等方式灵活履行。三是执行繁简分流、快执办案与诉前调解、速裁办案相衔接。执行前调解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优化执行资源配置,另一方面产生非常积极的社会效果,通过免收执行费减轻了被申请人负担,助力企业发展,展现善意执行精神、敦促自动履行,为企业重建社会诚信打下坚实基础。

准确出击解决急难愁盼。梅河口人民法院、东昌区人民法院均积极开展了“解民忧、化民愁,风雷迅疾”“排难解忧,春雷专项执行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老赖”行动。其中,中院优质高效异地执行、梅河口法院30℃下的“超硬核”执行、集安法院灵活执行金融案件更是被企业送来感谢锦旗。目前,全市法院共攻坚一批有财产可执行案件1739件,执行金额达9241.88万元,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4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惩戒措施1216人。通过集中执行的打击力度和执结速度充分展现通化两级法院对专项治理“老赖”、攻克执行难的信心与决心,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邢喆铭)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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