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院与吉林大学签署《院校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21-12-13来源 : 吉林日报作者 : 赵梦卓

12月8日,吉林省法院与吉林大学正式签署《院校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建立人才交流、实践教学、教育培训平台,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共建开放式理论研究平台,组成专门合作机构等,进一步加强人才交流和培养,强化科学研究和业务实践深度融合,共同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省法院与吉林大学在《院校合作框架协议》下,将进一步开展院校合作,建立健全法学教育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双向交流机制,把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更好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师科研水平,帮助法官干警了解前沿理论、更新法学知识,打造专业化的法院队伍。同时,形成合力,通过选派教师到法院开展研修,选派法官到学校任教,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到法院实习、参与课题研究,邀请法学专家学者到法院开展学术讲座、参与培训教学等,共同推进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拓展合作空间,进一步丰富合作内容和形式,在更多领域实现更深层次合作,共同推动院校双方实现高质量发展。省法院还将进一步整合开放全省法院各类数据资源,为相关学科提供研究素材和便利条件。

据悉,近年来,省法院与吉林大学不断深化法治人才培养合作,联合培养在职研究生160余人;2018年以来,省法院建立了法律实习生制度、法律研修学者制度,为在校学生和专家学者提供实习、研修机会;与吉林大学成立审判管理研究中心,共同研究的多个课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课题,其中《电子诉讼立法研究》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

(编辑:刘育  责任编辑: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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