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高效控制财产 贴身提示提升执行效率

时间:2021-12-10来源 : 中国网吉林作者 : 柳河县人民法院

柳河县人民法院自2021年初建立《执行风险告知》制度以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执行风险前置提醒”让原告在诉讼阶段不仅关注案件的“胜负”,更关注胜诉后的执行。柳河法院在建立执行风险告知制度以来,财产保全案件数量大幅增加,截至目前保全率为75.16%,较去年同期提升10个百分点。对于在诉讼中和执行前已经通过保全措施控制财产的原告,一方面提升了被告在判后自动履行率,另一方面在进入强制执行后,执行程序可以更快、更全面的兑现胜诉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全方位、无死角全面提示申请人,近期,柳河法院又建立了《执行风险告知》制度的姊妹篇之《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该通知书在申请执行人向本院递交执行立案材料时由立案工作人员向其出示,并指导填写。对于申请执行人可以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根据本院制定的制式表格逐项填写。表格展示了多种财产形式,如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土地、林权、股票、公积金、社保工资、网络财产等,几乎涵盖所有财产形式。申请执行人通过专业化指引可以更有指向性的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同时也填补了立案阶段到分案完成之间的短暂空档期,对于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的案件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并采取措施,实现无缝衔接。案件承办人收到案件后也可以对案件情况有更为直观的判断,便于下一步采取执行措施。

对于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法院也进行了温馨提示,告知案件后续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执行风险,即在经法院采取线下、线上财产查询后仍然未查询到财产的,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将会进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通过明确的告知,申请执行人对案件的下一步执行有了清晰的预判,大大减少了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  

一份看似小小的通知书,实际上在当事人和执行干警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将案件的顺利执行送上了快车道。柳河法院执行局一直在制度创新上不断努力,创新的落脚点在于时刻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便民、利民为根本目标,扫除传统执行中的执行沟通难、提供财产线索难等一系列问题,以最直接、最简单、最有效的方式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邢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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