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长春市部分公积金提取业务可“跨省通办”。
跨省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即申请人正常退休提取公积金,可在异地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跨省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即申请人全款或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可在购房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地协同办理。
办理方式:全程网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岭,账户余额不满20万元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在长春以外城市申请办理正常退休提取的,可直接登录“长春公积金”App,按提示流程操作办理。两地联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异地购房(指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且满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购房提取申请,由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联办请求,两地协同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经封存,可在长春以外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退休提取业务(无提取金额限制,均可办理),由受理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联办请求,两地协同办理(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也可通过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综合窗口提交办理申请)。
(编辑:孟君君 责任编辑:君君)